機車族注意!114年起機車改裝排氣管需辦理變更登記

  • 張博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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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114年1月1日起,機車若有更換排氣管,必須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符合該機車型式的排氣管,並須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檢驗。

您可以到「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 (連結)」選購經認證通過的排氣管,或自費委託經環境部許可的噪音檢測實驗室進行認證。

排氣管改裝須由合法業者辦理,民眾需準備好改(加)裝設備的統一發票,前往公路監理機關(如各區監理站)經檢驗合格後,即可辦理變更登記。

交通部配合環境部推動排氣管認證從源頭管理,已修正發布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,要求使用中車輛如有變更排氣管之情形,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該機車型式之排氣管,自114年1月1日起,列為變更登記檢驗項目。

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
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

民眾如有替換機車排氣管設備之需求,可由環境部建置之「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」,選取經該部噪音管制認證通過,噪音值能符合我國噪音管制標準,且能對應該機車型式之排氣管單體(認證管),亦可自費委託經環境部許可之噪音檢測實驗室進行噪音管制認證。

噪音檢測實驗室聯絡資訊
噪音檢測實驗室聯絡資訊

臺北區監理所蘆洲監理站提醒您,排氣管設備變更須經合法業者辦理,並繳驗改(加)裝設備之統一發票,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,辦理變更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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