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休不退場!勞動部優化「五五就業促進措施」、「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」,銀髮就業補助申請更輕鬆
- 張博閎
- 生活
- 臺北
- 勞動部勞力發展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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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優化主要放寬「五五就業促進措施」的資格條件,並將「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」的受理期間由原定的2個月延長為全年皆可受理,增加申請的彈性與便利性。
【民眾申請資格】
55歲以上或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,並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。
【就業獎勵金】
全時工作者:每月1萬元。
45歲以上部分工時者:薪資達每月最低工資1/2,5,000元。
55歲至64歲部分工時者:薪資達每月最低工資1/3,3500元。
65歲以上部分工時者:薪資達每月最低薪資1/4,2,500元。
*每人最高發給6個月。
雇主可透過「五五就業促進措施」、「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」提出申請。
相關服務資訊可至「45+就業資源網」、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查詢,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-777-888。
勞動部因應人口高齡少子化、支持勞工退休後重返職場再就業,及鼓勵事業單位留用屆齡員工,放寬「五五就業促進措施」資格條件,並延長「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」受理期間為全年皆可受理。

「五五就業促進措施」申請資格條件優化
- 勞工工資門檻|55至64歲及65歲以上部分工時者,工資分別達最低工資之1/3、1/4即可請領獎勵,分別獎勵3,500元及2,500元。
- 領取就業獎勵所需受僱期間|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滿30日即符合獎勵資格。
- 勞工從事職缺|不限於不定期契約,亦包含定期契約增加就業選擇。
- 失業3個月資格免予重新計算|鼓勵勞工於非自願離職者仍能積極求職,符合本措施之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,如有遭雇主非自願離職等情事,得免重新計算失業3個月資格。
此外,勞動部為回應事業單位需求及鼓勵事業單位積極留用65歲以上高齡者,勞動部將「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」受理期間由原定的2個月延長為全年12個月皆可受理;也同步優化相關配套,包含明確化繼續僱用比率計算基準,讓雇主更易於理解與執行。
- 更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相關服務資訊請至45+就業資源網、勞動部勞動發展署各分署網站查詢,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-777-888。